******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三项问题整改,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各县区普遍未建设符合标准的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现有的临时转运调配场中,昂昂溪区无用地手续,富裕县、龙江县等地无防护措施。
二、整改目标:完善建筑垃圾中转体系,建设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三、整改措施:2025年6月底前,完成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建设,满足建筑垃圾安全处置需求。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统筹规划,高效推进建设。综合考虑城市建筑垃圾产生分布、交通物流条件、环境保护等因素,通过开展实地勘察、科学选址,确定拜泉县神行物流为我县建筑垃圾临时转运调配场,位于拜泉县202国道北四路西,总占地面积约6万平方米,现已完成临时转运调配场建设工程,涵盖称重区、分拣区、暂存区等区域,并设置明显标识牌,实现分区明确、流程规范。
(二)完善设施,强化安全保障。在临时转运调配场四周设置2米高围挡,在围挡内侧底部环绕场地建设宽度0.5米,深度0.5米的雨水排水渠,配备装载机、推土机、洒水车等作业和降尘机械,场区门口设置门卫房,配备专人管理,落实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门查证、出门查车”要求。
(三)健全机制,规范设施管理。制定《建筑垃圾分类处置方案》、《建筑垃圾临时转运调配场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各类建筑垃圾得到有效管理和合理处置,实行“一车一登记”制度,形成建筑垃圾“产生-运输-处置”全过程监管,实现建筑垃圾统一调配。现已有四家企业取得建筑垃圾运输资质,我县已具备建筑垃圾转运调配能力,基本满足当前安全处置需要。
五、公示时间:2025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19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七、受理电话:0452-******。
八、受理地址: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拜泉县拜泉镇人民街152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实际时间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5年7月8日